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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迪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亨迪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 号文核准,亨迪药业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8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0,732,340.8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10059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未使用,累计收到扣除手续费后
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收入 564,338.18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408,163,017.39 元,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 6,866,338.3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共同
签署了《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
                                      613011000138012     1,408,163,017.39
    有限公司         公司荆门分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亨迪药业《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053 号《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报告认为亨迪药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亨迪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
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亨迪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0,073.2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达到
                     项目(含部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预计
                       分变更)                                    额     金额(2)      (2)/(1)          期              效益                大变化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5,000 吨布                                                                                                               不适
                        否             57,332.66     57,332.66     -          -              -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洛芬原料药项目                                                                                                                   用
2、年产 1,200 吨原                                                                                                               不适
                        否             29,225.11     29,225.11     -          -              -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料药项目                                                                                                                         用
3、年产 12 吨抗肿                                                                                                                不适
                        否             17,472.91     17,472.91     -          -              -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瘤原料药项目                                                                                                                     用
4、补充流动资金项                                                                                                                不适
                        否             15,000.00     15,000.00     -          -              -                -         不适用                  否
目                                                                                                                               用
      合计               -            119,030.68    119,030.68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42.55 万元,截至本期末,超募资金未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懿            王   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