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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亨迪药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光亚)2023-04-25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项光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在 2022 年度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

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前

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相关人员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

实;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2 年召集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2 年度,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共 8 次,本

人应出席 8 次,实际出席 8 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

情况。同时,本人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一届董事会第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2022 年 1 月 7 日                                                                 同意
                       八次会议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一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27 日                  意见;                                        同意
                       九次会议
                                    4、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
                     一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5 月 30 日                  见。                                          同意
                     十一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一届董事会第   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9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和
                                     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的独
                      一届董事会第   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同意
                      十五次会议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注:上述独立意见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

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有关制度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

讨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等事项,助

力于保障公司“三会一层”的稳定运转。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

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财务报告的拟定、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提出专业意见。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

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紧密关
注涉及公司行业的发展政策变动情况,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促进核心团队建

设,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问题。通过参

加董事会、沟通公司重大事项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及时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督促

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

道,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

公告、指引、备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
的履职能力。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在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项光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