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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盛化学: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9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钩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5.00                                                                     √
                                  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6.00                                                                     √
                                  理财的议案》

  7.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11.00                                                                    √
                                      案》

  12.00      《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2.00          《关于修订<内募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2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4.00               《关于修订<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 11、13-15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信函或者传真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浙
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7016,传真号码:0576-85589838。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四)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5 月 18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以
便确认登记(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台州市新冠疫情
的防控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
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
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及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
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的防控形势及相关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
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
登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正英
    联系电话:0576-88312588-8555
    联系传真:0576-85589838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 9 号浙江联盛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1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212”,投票简称为“联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
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联盛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5.00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6.00      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
                            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7.00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
   8.00                                                   √
                       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10.00                                                   √
                           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11.00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                                                   √
                    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13.00                                        √
                          案》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
   16.00
                          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
   17.00
                          案》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
   18.00                                        √
                          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19.00                                        √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20.00                                        √
                          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21.00                                        √
                          案》
            《关于修订<内募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22.00                                        √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
   23.00                                        √
                          案》
            《关于修订<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
   24.00                                        √
                          案》

    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如多页,
请加盖骑缝章)。
    2、请在“委托人持有股数”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
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
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16:00
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