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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盛化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9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平市瑞盛制药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浙江联盛进出口有限公司、沧州临港北焦化工有限公司、舟山联盛化
工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
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则和制度,
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
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
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
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
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
权 限和职责进行规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
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组织架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
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
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3)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重要业务流程的设
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规范,
并通过适当的奖惩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予以贯彻落实。
    (4)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
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
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可胜任工作岗位。
    (5)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职责已在公司章程和政策中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
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
    (6)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
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
报告都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诚信合规的经营理论,推行“高效率的生
产、高品质的质量、高效率的管理、高起点的研发和高保障的售后”的经营风格,
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7)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让员工理解、融入并自觉遵守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方向和重点。公司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
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开拓进取、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专业专注和团
队协作精神,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
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定期开展优秀员工评选活动,树立标杆作用,引
导全体员工向优秀员工学习,组织开展集体旅游、员工生日会、消防比武等各项
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发
展氛围。
    (8)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
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9)社会责任
    公司以安全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为导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政
策措施。公司一直致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生活条件,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十分重视风险评估,围绕战略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特征和公司特点,
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已制定长远整体目标,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
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同时,
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订了应急预案。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
(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
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
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
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
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
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
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
分离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
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
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
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已设立内审机构或稽核与考核岗位,对货币资金、
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
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
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进行持续优化与升级。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
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
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重视内部
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
中产生的偏差。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类别     缺陷性质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人员的舞弊行为;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
                                                      (3)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
                      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   中的重大错报。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4)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
                                                      失效。
                      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
                      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
                      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
                      外);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
                      应用会计政策;
定性标准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                            (1)决策程序一般性失误;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2)关键业务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
           重要缺陷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缺陷;
                      实、完整的目标。                (4)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未得到整改。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一般缺陷   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
                                                      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 5%
                      或错报≥资产总额的 2%
                      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
                      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3%≤直接财产损失<利润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
                      或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     总额的 5%
                      总额的 2%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 3%
                      或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 年度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