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2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领导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修订《领导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
法》,有助于推进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完善公司经理层成员管理
机制,完善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对《领导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
的修订。
二、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办法》的
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和薪
酬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和薪酬管
理工作,提高了绩效薪酬兑现的业绩要求,进一步明确高级管理人员
退出机制,同时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强挂
钩,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高级管
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办法》的修订。
(以下无正文)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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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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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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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燕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