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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汽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08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中
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遵循客观、独
立和公正性原则,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
基础上,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二)评价依据及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资产类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3%               错报≥利润总额 10%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 3%>错报≥资产总额 0.5%   利润总额 10%>错报≥利润总额 5%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0.5%>错报               利润总额 5%>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
                 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重大缺陷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参照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
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措施
    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
变化,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缺陷和漏洞,需要公司不断的梳理内部控制制度,持
续改进并加以完善。为此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健全和完善,
及时修订已发现缺陷的相关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1.继续加强对《公司法》《会计法》和财务部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则的宣
传和学习。
    2.继续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大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检查力度,
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
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3.继续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
识,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

   四、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一)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
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
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
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
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执行负责。主要职责是:确定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审阅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制定重大控制缺陷、风险的改进和防范措施。董事
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2.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审
计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战略规划与科技创新部、试验
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保消防部等,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部门及生产单
位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主
要职责是:制定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编制计划,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批准内部控制自查计划,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董
事会制定的重大控制缺陷、风险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公司各层次决策机构,职能部门能够按照各项治理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发展
战略、重大生产经营、重大财务开支等均由相关机构按照规定权限来决策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良好。
    3.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为保证日常业务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和实
际运营管理经验,建立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订的
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
与无形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工程管
理、研发管理、合同管理等整个经营过程和各个具体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
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责任遵循内部控制的各项流程和标准,接受公司组织的文
化及专业培训,以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4.外部影响
    影响公司外部环境的主要因素:相关管理监督机构的监督、审查以及国家宏
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等。公司能适时地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提高控制意识,
强化和改进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
措施,实施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与
可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避免从事与公司
战略目标发展不相符的业务。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同时存在经营风险的业
务,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积极采取降低、分担等策略来有效防范风险。
    (三)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日常发生的销售业
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等采用公司各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
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资产重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事项,按
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制定有《资
金管理制度》《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汽研汽车
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在实际业务中依照流程规定执行。
    2.责任分工控制
    公司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
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
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相互审核制度,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企业内部。在内部凭证的
编制及审核方面,凭证都经过签名或盖章,一般的凭证都预先编号。重要单证、
重要空白凭证均设专人保管,设登记簿由专人记录。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及时
编制凭证记录交易,经专人复核后送交会计和结算部门。公司通过实施 OA 系统,
以流程管理的方式,固化了传递渠道、审批路径以及资料存档等,同时,加强了
对印鉴的管理,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公司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
核对、财产保险措施,以保证各种财产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一系列资产保管制
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并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专职人员,从而使资产的安全、
记录的完整得到了根本保证。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信息沟通的要求,以及应用指引中关
于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内容为依据,对公司信息与沟通机制的
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认定和评价。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全面的生产经营信息采
集、整理、分析、传递系统,还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沟通渠
道和机制,并为信息系统有效运行提供适当的人力、财力保障。利用 OA 系统等
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
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五)内部监督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
中有关内部监督的规定为依据,对公司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认定和评价。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运作、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
时刻关注阻碍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威胁公司资产安全、隐瞒公司信息真实、违反
法律法规的风险行为,并提醒改正和改进。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
审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检查和审计。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