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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汽股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0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汽
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公司《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二)评价依据及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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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资产类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3%                   错报≥利润总额 10%
                                                      利润总额 10%>错报≥利润总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 3%>错报≥资产总额 0.5%
                                                                额 5%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0.5%>错报                    利润总额 5%>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
              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重大缺陷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参照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
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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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汽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公司《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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