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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凯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4-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凯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万凯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85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35.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3,128,000.00 元,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48,200,161.9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914,927,838.08 元。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1006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120 万吨食品级 PET 高分子新材料项
  1                                                     115,392.02          115,392.02
         目(二期)

  2      多功能绿色环保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17,001.65           17,001.65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150,393.67           150,393.67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
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
品),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
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沈志刚先生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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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
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
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
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
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
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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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凯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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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磊杰                         张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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