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万凯新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李海先生、
杨逢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执行总
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杨逢春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的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海先生、杨逢春先
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已建立并形成一支稳定、经验丰富、年轻化的核心决策、管理团队,李海先生、
杨逢春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决策构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杨逢春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75万股,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3年3月25日结束,其辞职
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在
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董监高股份转
让的其他规定。
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将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
李海先生、杨逢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
1
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