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凯新材:万凯新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拟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募投项目的规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
向控股子公司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万凯”)增资以继续
推进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建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万凯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58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5.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3,12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8,200,161.92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914,927,838.08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3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
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1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1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
  1                                             115,392.02       115,392.02
        料项目(二期)

  2     多功能绿色环保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17,001.65        17,001.65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150,393.67       150,393.67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
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资金619,834,617.01元。该项目后期建设仍需一定规模
的募集资金予以投入。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

      1、项目概述
      基于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建设的实际资
金需求,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规划,拟使
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继续推进
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建设。
      2、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MA604M4EX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2
    法定代表人:肖海军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3日
    营业期限:2018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增银大道88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聚酯材料、石墨烯、纳米材料的研发;聚酯材料、塑料
编织袋(不含印刷)制造、加工、销售;水煤浆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
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基本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
        资产总额                           320,637.92                 409,644.31
        负债总额                           247,110.79                 322,808.03
         净资产                             73,527.13                  86,836.29
        营业收入                           353,380.33                 165,221.09
        利润总额                            33,687.36                  15,657.83
         净利润                             28,763.03                  13,309.15
         负债率                                77.07%                     78.80%
    4、增资前后的股本变化
    重庆万凯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 35,000 万元,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渝科
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若本次增资及后续使用超募资金增资重庆万凯实施年产 120
万吨食品级 PET 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扩建(三期)一起完成后,重庆万凯注册资本将
变更为 105,000 万元,届时本公司将直接持有重庆万凯 66.67%股权,通过浙江嘉渝
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万凯 33.33%股权,本公司最终持有重庆万凯 100%股权
比例保持不变。
    5、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重庆万凯增资。




                                       3
    四、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专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
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实
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
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向重庆万凯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继续
推进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
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获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


                                    4
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凯新材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