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7,043户,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981,3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万凯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5,850,000股,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后总股本为343,395,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271,896,665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79.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498,7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2%。 本次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共计 3,981,3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6%,限售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 票股 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 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 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981,3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7,043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981,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3,981,312 1.16% 3,981,312 5、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71,538,065 79.07% - 3,981,312 267,556,753 77.92% 高管锁定股 - - - - - - 首发后限售股 3,981,312 1.16% - 3,981,312 0 0 首发前限售股 257,545,400 75.00% - - 257,545,4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注] 10,011,353 2.92% - - 10,011,353 2.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857,335 20.93% 3,981,312 - 75,838,647 22.08% 三、股本总计 343,395,400 100.00% - - 343,395,400 100.00%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的数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9 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 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若出 借会导致公司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与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但不影响本 次首发后限售股解禁数量。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凯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万凯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 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万凯新材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