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7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9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
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建平、章延举的个人履历,刘建平、章延举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所任岗位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章延举先生、刘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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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祝卸和 章击舟 陈国平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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