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凯新材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万凯新材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 方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锦凯智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汇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福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仲涪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思维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普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方元物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交易事项主要涉 及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事项。2023 年度公司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及上一年度同类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2022 年度预计金额 2023 年度预计金额 生金额[注]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0,080.00 8,245.85 20,15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6,065.00 12,444.42 21,160.00 关联租赁 195.00 157.31 460.00 合计 36,340.00 20,847.58 41,770.00 注: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实际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1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沈志刚先 生、肖海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 志刚、肖海军、沈小玲、童明海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 合同签订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露日已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或预 上年发生金额 易类别 定价原则 发生金 计金额 额 浙江普汇锦科 依据市场 技发展有限公 办公、劳保等 价格协商 100.00 - - 向关联 司 定价 人采购 依据市场 浙江普凯新材 商品 PTA 包装袋等 价格协商 50.00 - 2.80 料有限公司 定价 小计 - - 150.00 - 2.80 依据市场 浙江普凯新材 PET、水电销售 价格协商 8,000.00 619.92 12,443.76 料有限公司 等 定价 依据市场 浙江锦凯智塑 PET 销售等 价格协商 12,000.00 - - 科技有限公司 向关联 定价 人销售 山东福凯新材 依据市场 商品 料科技有限公 PET 销售等 价格协商 1,000.00 - - 司 定价 依据市场 重庆仲涪科技 水电费 价格协商 80.00 - - 有限公司 定价 小计 - - 21,080.00 619.92 12,443.76 依据市场 向关联 浙江方元物流 PET 、 原 料 销 价格协商 80.00 - 0.66 人提供 有限公司 售、吊装费等 定价 劳务 小计 - - 80.00 - 0.66 2 依据市场 浙江方元物流 仓储、运输、单 价格协商 12,000.00 128.33 8,234.29 接受关 有限公司 证费采购等 定价 联人提 浙江思维特数 依据市场 供的劳 数字、信息化 字科技有限公 价格协商 8,000.00 - - 务 服务 司 定价 小计 - - 20,000.00 128.33 8,234.29 关联租 依据市场 浙江普凯新材 赁 - 向 房租费 价格协商 200.00 22.30 124.12 料有限公司 关联方 定价 出租 小计 - - 200.00 22.30 124.12 依据市场 浙江正凯集团 运输工具租赁 价格协商 60.00 - 33.19 关联租 有限公司 定价 赁 - 向 依据市场 关联方 重庆仲涪科技 房租费 价格协商 200.00 - - 承租 有限公司 定价 小计 - - 260.00 - 33.19 合计 - 41,770.00 770.55 20,838.82 注:公司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 生交易金额在 50 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1%的,单独列示上述信 息,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期及索 易类别 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 (%) 杭州空港君瑞酒 福利费 8.30 20.00 0.16% -58.50% 向 关 联 店有限公司 详见公 人 采 购 浙江普凯新材料 司于 包装袋、回料 2.80 50.00 0.00% -94.40% 商品 有限公司 2022 年 小计 - 11.10 70.00 - -84.14% 8 月 26 日披露 浙江普凯新材料 PET、水电汽 12,443.76 16,000.00 0.64% -22.23% 于巨潮 向 关 联 有限公司 销售等 资讯网 人 销 售 嘉兴方元物流有 PET、原材料 - 10.00 0.00% -100.00% 的相关 商品 限公司 销售等 公告 小计 - 12,443.76 16,010.00 - -22.28% 3 PET、原材料 浙江方元物流有 销售、吊装费 0.66 50.00 0.00% -98.68% 向 关 联 限公司 等 人 提 供 浙江国凯供应链 劳务 吊装费等 - 5.00 0.00% -1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 0.66 55.00 - -98.80% 浙江方元物流有 仓储、运输、 接 受 关 8,234.29 20,000.00 13.81% -58.83% 限公司 单证等 联 人 提 浙江国凯供应链 仓储、运输、 供 的 劳 0.46 10.00 0.00% -95.40% 管理有限公司 吊装费等 务 小计 - 8,234.75 20,010.00 - -58.85% 关 联 租 浙江普凯新材料 房租费 124.12 150.00 0.01% -17.25% 赁-向关 有限公司 联 方 出 小计 - 124.12 150.00 - -17.25% 租 关 联 租 浙江正凯集团有 运输工具租 33.19 45.00 8.80% -26.24% 赁-向关 限公司 赁 联 方 承 小计 - 33.19 45.00 - -26.24% 租 合计 20,847.58 36,340.00 - -42.63%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预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采购、销售等业务进行策略性调整。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 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认为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 和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合理。受市场情况、采购安排、运营策略变化等因素影响,公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不足预计金额的 80%,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普汇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玲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198 号 B2-303-26 室 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合成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办公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 用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无船承运 业务;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普汇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普汇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10,884.16 万元, 净资产 10,190.82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152.11 万元,净利润 190.82 万元。 (2)浙江普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波 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 售;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 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线、电缆经营;煤炭及制品销售;砼结 构构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办公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普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万凯包装有限 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普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10,882.81 万元,净资 产 5,092.95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8,157.74 万元,净利润 9.34 万元。 (3)浙江锦凯智塑科技有限公司 5 法定代表人:徐天珩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 1000 号创新大厦 12 楼 1213 室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 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锦凯智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 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锦凯智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17,279.17 万元,净 资产 12,474.09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7.06 万元,净利润 2,474.12 万元。 (4)山东福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建刚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西路 58 号南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 印染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 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山东福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山东福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26,063.43 万元, 净资产 9,802.70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97.30 万元。 (5)重庆仲涪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仁锦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曾银大道 1 号综合服务楼 2-39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纤维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运(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齿轮泵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重庆仲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庆仲涪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9,866.65 万元,净资产 822.11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77.60 万元。 (6)浙江方元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良华 注册资本:2,05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江南大道 2215 号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 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 营);船舶代理、货物代理、无船承运业务。 海运及航空国际货物代理;代理进出口 货物的报关报检服务;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方元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持股的企业,公司控股子公 司浙江万凯包装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方元物流有限公司 4.87%股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方元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8,497.50 万元,净资产 2,680.47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1,776.39 万元,净利润 475.04 万元。 (7)浙江思维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文波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198 号 B2-303-27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 计、代理;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物 7 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 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统;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智能机 器人销售;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思维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思维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3,065.99 万元,净 资产 2,932.48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67.52 万元。 (8)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志刚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诺德财富中心 1 幢 3701 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经销:化纤原料,纺织品,塑料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纸 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贵金属、煤炭、钢 材,机械配件;一般经济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 危险化学品:甲苯、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乙烯[稳定的];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业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35.13% 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沈志刚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323,933.60 万元,净资产 42,948.18 万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52,768.97 万元,净利润-1,127.31 万元。 上述各关联方的财务数据分别由各关联方提供,未经过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锦凯智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汇 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福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仲涪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思维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之外的企业;浙江普凯新 8 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的企业;浙江方元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的相关规定,以上企业为公 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以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销售产品与提供劳务、关联租 赁等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主要参考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等方式确定。日常关 联交易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状况,在上述预计的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授权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其交易的 必要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 价、公平交易,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 控制。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9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