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万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0,369,95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0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4户。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850,000股,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43,395,400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271,896,6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9.18%;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71,498,7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2%。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981,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 1 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 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 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情形。 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43,395,4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480,04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1.9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7,915,353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8.02%。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限售类型 股东名称 承诺内容 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 首次公 开发 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战略 配售 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 限售股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 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 担保。 2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0,369,95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0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股份具体情况: 序 所持有限售股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号 份总数(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1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4,204,035 1.22 4,204,035 0 配售限售股 伙)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2 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2,802,690 0.82 2,802,690 0 配售限售股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0 3 1,401,345 0.41 1,401,345 司 配售限售股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0.57 0 4 1,961,883 1,961,883 合伙)[注] 配售限售股 合计 - 10,369,953 3.02 10,369,953 0 注:股东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同一持股人名下分两个证券账户持 有万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5、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6、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 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 %) (股) ( %) 3 一、限售条 件 流 通 股 / 167,154,955 48.68 0 10,369,953 156,785,002 45.66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 0 0 0 0 首次公开发 行 前 已 发 行 156,785,002 45.66 0 0 156,785,002 45.66 限售股 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10,369,953 3.02 0 10,369,953 0 0 限售股 二、无限售 176,240,445 51.32 10,369,953 0 186,610,398 54.34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43,395,400 100.00 10,369,953 10,369,953 343,395,400 100.00 注:因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于同日上市流通,故以其上市流 通后的股本结构作为本次变动前的股本结构。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凯新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万凯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万凯新材对本次限售 股份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