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
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如下经营范围:塑
料制品生产、销售。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拟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暂以截至本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343,395,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018,620 元,合计转增股本 171,697,700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为 515,093,100 股。
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515,093,100 元,公
司股本将变更为 515,093,100 股,因此,需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作相应变更,并
变更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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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拟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339.54 第六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09.31
1 万元。 万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 是指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监、董事会秘书。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3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聚酯材料、塑料编织袋(不含印刷) 围: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聚酯材料、塑
制造、加工、销售;水煤浆批发、零售; 料编织袋(不含印刷)制造、加工、销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 售;水煤浆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
4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 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仓储服务(不含 (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
危险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有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活动)。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第二十条 股份总数为 34,339.54 万股, 第二十一条 股份总数为 51,509.31 万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6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副董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总经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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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的提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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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二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第一百二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 公司设副总经理四名,由董事会聘任
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或解聘。
8 公司设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 一 公 司 设财 务 总 监、 董事 会 秘书 各 一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二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 一 )主 持公 司的 生产 经 营管 理 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案;
9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三十六条 执行总经理、副总经 第一百三十七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
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 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
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 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的
10 负责,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权由总经理经
其职权由总经理经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合理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合理确定。
确定。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增减条款导致原
《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相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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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通过,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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