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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凯新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截止至本公告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
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公
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
第 76 号),要求公司就 2023 年 2 月 15 日以《关于收购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披露的拟以 3.51 亿元收购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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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浙江正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关
事宜进行进一步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按照要求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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