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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凯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止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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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6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如下: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2021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开始在本所
 姓名        职务      会计师时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执业时间
                           间       时间                          服务时间         告家数
           项目合 伙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黄平                   2006年     2009年           2011年5月    2022年
           人                                                                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 册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刘超                   2021年     2015年           2021年9月    -
           会计师                                                            司审计报告1家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质量控 制
朱广明                 2000年     2000年           2014年1月    -            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复核人
                                                                             告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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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收费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查了拟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的
审计工作。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
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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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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