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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凯新材: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
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万凯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吕恩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吕恩君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吕恩君女士简历如下:
    吕恩君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浙
江万里学院、本科学历。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浙江恒世伟业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行政专员;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经理;201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行政部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
子公司浙江凯普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
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吕恩君女士持有海宁万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27%的
股权,海宁万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400,000 股股份;吕恩君女
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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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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