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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8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护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针对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张秀君                         张红艳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