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4月06日以邮寄、传真、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
通知的义务,会议于2022年04月06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采取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敦尧先
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汤湘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0.8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
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朱
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欧阳业恒先生、葛坤先生、李森林先生作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或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
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除1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相关
权益的激励对象外,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
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
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现确定2022年4月6日为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46名激励对象授予259.7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35.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3)。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朱
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欧阳业恒先生、葛坤先生、李森林先生作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或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
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
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
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