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
论和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
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
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汤湘希
2022年 4月 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忠亮
2022年 4月 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宇宁
2022年 4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