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6-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公司)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光庭信息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155,6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9,466,7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2,622,3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1,325,537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02%,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1,296,76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98%。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217,6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
售股将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
           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
           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
           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
           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17,67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3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证券账户数为 7,268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股份数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量(股)        比例         股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1,217,673      1.31%            1,217,673                    0
           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296,763      76.98%                     -1,217,673      70,079,090         75.66%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217,673       1.31%                     -1,217,673                 0          0%

      首发前限售股                69,466,700      75.00%                                     69,466,7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612,390       0.66%                                       612,390           0.66%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325,537      23.02%      1,217,673                      22,543,210         24.34%
三、总股本                   92,622,300     100%      1,217,673   -1,217,673    92,622,300     1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14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
         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光庭信息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