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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庭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展翔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简明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均取得了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7 月 28 日

                                        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与使用等方面的内容。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
                                        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深入了解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整
                                   改情况:
                                   1)具体情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
                                   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
                                   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对分
                            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照监管要
                            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
                            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