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庭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展翔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简明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均取得了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7 月 28 日
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与使用等方面的内容。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
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深入了解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整
改情况:
1)具体情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出具“行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公司及所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
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
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同时,对分
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照监管要
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方面的
整改工作。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