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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庭信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15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光庭”)因降
低融资成本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
人民币,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
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审批通过公司与其签订的编号为“兴银烟借高保字 2022-851 号”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该合同约定公司为兴业银行烟台分行与山东光庭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
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本次提供的保证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债务人(被担保人):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840.00万元
    主债权: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
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
权均构成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具体债权的币种、本金金额、利
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等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
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
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
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保证人和债权人各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以向债权人住所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
式解决。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
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
币,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84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
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