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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明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8-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祥明
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祥明智能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履约情况及业务继续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700.00 万元。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               2022年预计
关联交              关联交                    2022年原
         关联人                   定价原则               6月30日已    新增额度    额度(增加
易类别              易内容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后)

                           市场价格
向关联              采购太
                           (通过邀
方采购   亚玛顿     阳能光                        0.00         0.00     700.00         700.00
                           请招标方
  商品              伏项目
                           式确定)

                  总计                            0.00         0.00     700.00         7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9 月 11 日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法定代表人             林金锡

  注册资本               19,906.25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子
                         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的制
                         造和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经营范围
                         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 总 资 产 475,677.51 万 元 , 净 资 产 328,405.70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务指标(未经审计) 146,933.40 万元,净利润 4,450.22 万元

                         亚玛顿系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陈芝浓配偶之弟林
  关联关系
                         金锡、林金汉实际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亚玛顿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
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
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与关联方开展的
正常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属于与关联方开展的正常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采用邀
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新增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与关
联方开展的正常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
位,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属于与关联方开展的正常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
式确定中标单位,定价公允、合理,且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对该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祥明智能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综上,
保荐机构对祥明智能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颜 巍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