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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明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古群)2023-03-31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古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
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
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
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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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金 置 换预 先 投入 募 投项 目的 自 筹资 金 的议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案》、《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增加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12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
                                                                                      同意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加投资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2 年内认真开
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献计献
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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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相关事项。此外,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和掌握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
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
公平。
    (三)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
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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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古群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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