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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明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明智能”)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敏先生、王勤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邵乃宇先生、潘一欢先生、黄森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
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潘一
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
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
                                    1
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2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敏先生简历:

    张敏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维多利亚管
理学院(瑞士)MBA 专业、复旦大学 EMBA 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主要经历:1989 年 12 月至 1990 年 3 月,任常州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实习员
工;1990 年 4 月至 1991 年 5 月,任盐城市武警中队副班长;1991 年 6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常州市武警支队修理所文书;1993 年 3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业务员;1995 年 12 月进入祥明有限,历任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2004 年 12 月至今,任祥兴信息监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祥华咨询执行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1.43%
股份、股东常州祥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46%股份,张敏先生分别持有
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州祥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2.5%、38%股份,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勤平先生简历
    王勤平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常州财经
学校工业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
    主要经历:1988 年 8 月至 1992 年 1 月,任常州电机电器总厂财务部科员;
1992 年 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常州东宝披达电工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0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祥明有限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6 年 5 月至

                                     3
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勤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常州祥华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0.10%,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乃宇先生简历:
    邵乃宇先生,196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大
学动力工程专业研究生、工程硕士。
    主要经历:1982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历任上海市通用机械技术研究所技术
员、助工,上海市石油化工通用机械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通用机械总公
司技术科副科长,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规划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上海电气通用冷冻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豪申空调设备有限
公司兼任董事、总经理,上海豪申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
理,上海合众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上海通惠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
司兼任董事长,联合开利空调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上海开利运输
冷气设备有限公司兼任董事,上海通用富士冷机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上海泛亚
冷却设备有限公司兼任董事,上海新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
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 年 3 月至今历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
会总工程、秘书长;2009 年 8 月至今历任常熟井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浙
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乃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4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邵乃宇先生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潘一欢先生简历:
    潘一欢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
    主要经历:1987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常州会计学校会计系老师;1996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江阴博丰钢铁公司财务总监;2004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德灵
钢铁物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一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潘一欢先生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黄森女士简历:
    黄森女士,198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主要经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
发工程师;2018 年 11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协会秘书长助理、协会
科技委秘书长;2020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5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黄森女士已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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