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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鹰窗业: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2-015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42号)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于2022年9月26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由7,110万
股变更为9,480万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相关
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边书平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




                                    1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3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3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边书平、赵国才、付丽梅关于 股份锁
定的承诺如下: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上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上述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3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
本人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若本人上述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2
       5、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
诺。”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26日上市,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28 日,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38.25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
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
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               持股
         与公司的关系       数量               比例                       延长锁定期
股东                                                         原上市
         或在公司担任                                                     后的可上市
名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       间接   流通日期
           的职务                                                         流通日期
                      (万股) (万股)    持股       持股
         控股股东、实
                                                             2025年09月   2026年03月
边书平   际控制人、董   5,254.00       -   55.42%        -
                                                                26日         26日
         事长
                                                             2025年09月   2026年03月
应京芬   实际控制人       672.30       -   7.09%         -
                                                                26日         26日
         董事、副总经                                        2023年09月   2024年03月
赵国才                     20.00       -   0.21%         -
         理                                                     26日         26日
         董事、财务总                                        2023年09月   2024年03月
付丽梅                     22.50       -   0.24%         -
         监                                                     26日         26日
注: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延长锁定期后的可上市流通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配股等
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 存在违
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
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限售股锁定期延长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 东延长
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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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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