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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鹰窗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资质附件………………………………………………………第 10—13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10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11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207 号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森鹰窗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森鹰窗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
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3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森鹰窗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中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 2 页 共 13 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700,000 股,发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8.25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906,525,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55,591,500.00 元 ( 其 中 实 际 不 含 税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为 56,391,500.00 元 , 前 期 已 预 付

8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50,933,5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

等其他发行费用 26,431,355.3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23,702,144.62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9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370.21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9,741.2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5.24

                                       第 3 页 共 13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9,741.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5.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2,914.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3,877.98
差异                                                    G=E-F                       -963.79

       注:差异为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

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及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

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3500042129200125676         2,010.03   活期存款
和兴支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
                                        410100248868872            37,576.60   活期存款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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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562010100101425487                 1.35    活期存款
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3500042114200004341           34,290.00    定期存款
和兴支行
    合     计                                                          73,877.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4,5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

要。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产品                                           年化收     是否      结息
                受托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名称                                             益率     到期      方式
1        中国工商银      定期   1,000.00    2022/11/7      2023/2/7      1.60%     否        利随
2        行股份有限      存款   3,000.00    2022/11/7      2023/5/7      1.80%     否        本清



                                        第 5 页 共 13 页
序                 产品                                             年化收    是否   结息
         受托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名称                                               益率    到期   方式
     公司哈尔滨
3                         30,290.00    2022/11/8      2023/11/8       2.00%   否
     和兴支行
         合   计          34,290.0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了在人才引进、技术研发、设备购置等方面获得充足的

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 6 页 共 13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70.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41.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41.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哈尔滨年产
15 万平方米定
                 否              24,820.69     24,820.69         26.66             26.66            0.11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制节能木窗建设
项目
2.南京年产 25
万平方米定制节   否              37,525.21     37,525.21        214.60            214.60            0.57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能木窗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第 7 页 共 13 页
承诺投资项目
                               67,345.90       67,345.90        5,241.26       5,241.26            7.78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
                 否            10,524.31       10,524.31                                                        —             —           —           —
超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
                               15,024.31       15,024.31        4,500.00       4,500.00           29.95         —             —           —           —
计

  合   计             -       82,370.21       82,370.21        9,741.26       9,741.26           11.8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 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2 万元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21.5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532.63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 532.63 万元尚未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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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
                                           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用于现金
                                           管理的金额为 34,29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 34,290.00 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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