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 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森鹰窗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3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资金90,652.5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9.15万元(其中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5,639.15万 元,前期已预付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5,093.35万元,已由民生证券于2022年9 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 发行费用2,643.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2〕3-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370.21 1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9,741.2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5.24 项目投入 D1=B1+C1 9,741.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5.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2,914.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3,877.98 差异 G=E-F -963.79 注:差异为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民生证券于2022年9月28 日及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 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 3500042129200125676 2,010.03 活期存款 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 410100248868872 37,576.60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562010100101425487 1.35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 3500042114200004341 34,290.00 定期存款 行 合计 73,877.9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2年1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 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3 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森鹰窗业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鹰窗业2022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森鹰窗业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70.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41.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41.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 调整后 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投资总 本年度 进度(%) 是否达到预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额 投入金额 (3)=(2)/ 计效益 向 部分变 总额 (2) 期 效益 大变化 (1) (1)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哈尔滨年产 15万平方米定 否 24,820.69 24,820.69 26.66 26.66 0.11 2024年9月 — 不适用 否 制节能木窗建 设项目 2.南京年产25 万平方米定制 否 37,525.21 37,525.21 214.60 214.60 0.57 2024年9月 — 不适用 否 节能木窗项目 3.补充流动资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 67,345.90 67,345.90 5,241.26 5,241.26 7.78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 — — — 尚未决定用途 否 10,524.31 10,524.31 0.00 0.00 0.00 — — — — 的超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15,024.31 15,024.31 4,500.00 4,500.00 29.95 — — — — 小计 合计 - 82,370.21 82,370.21 9,741.26 9,741.26 11.8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币1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32.6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532.63万元尚未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4,29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34,290.00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 崔彬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