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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鹰窗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
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森鹰窗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3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资金90,652.5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9.15万元(其中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5,639.15万
元,前期已预付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5,093.35万元,已由民生证券于2022年9
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
发行费用2,643.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2〕3-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2,370.21

                                     1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9,741.2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5.24
                        项目投入            D1=B1+C1                     9,741.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5.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2,914.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3,877.98
差异                                          G=E-F                       -963.79
注:差异为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民生证券于2022年9月28
日及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
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
                                     3500042129200125676         2,010.03 活期存款
                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     410100248868872         37,576.60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562010100101425487            1.35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
                                     3500042114200004341        34,290.00 定期存款
                行
                          合计                                  73,877.9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2年1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森鹰窗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
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3
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森鹰窗业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鹰窗业2022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森鹰窗业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70.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41.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41.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
                                     调整后                                  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投资总     本年度                       进度(%)                               是否达到预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额       投入金额                     (3)=(2)/                              计效益
      向       部分变     总额                                   (2)                           期           效益                  大变化
                                     (1)                                       (1)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哈尔滨年产
15万平方米定
                 否     24,820.69   24,820.69       26.66           26.66             0.11    2024年9月       —       不适用        否
制节能木窗建
设项目
2.南京年产25
万平方米定制     否     37,525.21   37,525.21      214.60          214.60             0.57    2024年9月       —       不适用        否
节能木窗项目
3.补充流动资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
                        67,345.90    67,345.90      5,241.26       5,241.26          7.78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          —         —           —
尚未决定用途
                否      10,524.31    10,524.31            0.00        0.00           0.00       —          —         —           —
的超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15,024.31    15,024.31      4,500.00       4,500.00         29.95       —          —         —           —
小计
  合计          -      82,370.21    82,370.21      9,741.26       9,741.26         11.8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币1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32.6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532.63万元尚未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4,29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34,290.00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                        崔彬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