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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泓博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5 万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
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8,415.1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584.8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2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临床前新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38,706.89                38,706.8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7,706.89                47,706.89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0,877.95 万元。

                                       1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 20,877.95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6,200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且必要。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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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
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同时,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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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琦                 李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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