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2022-04-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软通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
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 号)同意注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52.941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002.35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9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2]062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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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 199,920.54 199,920.54
2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 55,979.46 55,979.4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857.10 17,857.10
4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10,680.58 10,680.58
5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6,272.92 6,272.92
6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59,289.40 59,289.40
合计 350,000.00 350,000.00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规
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鉴于公司存在超募资金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进度,公司预计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实施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
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
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为不得超过 350,000 万元(含本数,不
含收益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主体,明
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资金服务部负
责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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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
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协定存款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
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
定存款。
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
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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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在选择具体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时,将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
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将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4、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
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5、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
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募集
资金使用完毕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
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
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公司通
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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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现金管
理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及流动性的符合相关规定。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
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且并未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开展和公司日
常经营。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
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及流动性的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在审议该
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同意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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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
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
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及流动性的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
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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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亚颖 张宗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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