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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
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回报投资者的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
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

    四、《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后
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审核,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行为,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担保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履行
内部决策与风险控制流程,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均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
风险并进行了有效防控,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出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总额严格控制在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之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行为,对外担保均系出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担保债务
逾期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宏



                                                              张旭明



                                                              简建辉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