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3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40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方式: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采用通讯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天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6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408,084,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355%。
2.通讯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通讯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315,460,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5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有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2,624,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98%。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
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通讯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
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960,6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7%;
反对 123,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2,805,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8%;反对 123,8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969,6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
反对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2,814,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6%;反对 1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一鹏、张闻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