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7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具体情
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
经审核,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
产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发展布局,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宏
张旭明
简建辉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