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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通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3-29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软通动力

股票代码:301236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长城(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

投 资 合 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住 所 ;浙 江 省 舟 山 市 普 陀 区 沈 家 门 街 道 食 品 厂路78号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凤 凰 嘴街2号院 1号 楼中 国长 城 资产 大 厦B 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 署 日 期 : 202 3年 3月 28 日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
有的软通动力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软通动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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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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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软通动力           指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236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长通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行为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准则15号》                 指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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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3MA28K5CB7E

注册地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食品厂路78号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年9月2日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

合伙期限                  201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


       舟山长通股东信息: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认缴比例         认缴出资额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
   1       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99.26%         115635.0万元
               (有限合伙)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
   2                                    普通合伙人         0.74%           865.0万元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为原田,性别女,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北京,
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原田女士任舟山长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一职。
       3、舟山长通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舟山长通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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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安排而减持其所持有的软通动力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后 , 舟 山 长 通 持 有 软 通 动 力 31,764,680 股 股 份 , 占 上 市 公 司 现 总 股 本 (
635,294,118股)的4.999996%。

     二、信息披露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2月21日发布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6),股东舟山长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1,799,080股,占上市公
司当时总股本(635,294,118股)比例5.01%;计划在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9月
1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软通动力股份不超过12,705,882股(即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31,764,68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999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会根据《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相关规定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持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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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舟山长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1,799,080股,占上市公司当
时总股本比例5.01%。
   2023年3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软通动力股份34,400股,减持股数占软通动力总股份的0.005415%。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舟山长通持有软通动力股份31,764,68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9996%,不再是软通动力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份(股)

   舟山长通          集中竞价              2023年3月27日                34,400股

              合计                                -                     34,400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舟山长通     31,799,080            5.01              31,764,680         4.999996

   合计       31,799,080            5.01              31,764,680         4.99999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舟山长通持有软通动力31,764,6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4.99999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
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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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长通在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的前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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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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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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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
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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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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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软通动力                     股票代码       301236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投资                  浙江省舟山市
人名称                                        注册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拥 有 权 益 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 是 否 为 上市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公 司 第 一 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披 露 前 拥有
权 益 的 股 份数
                 持股数量: 31,799,080            持股比例: 5.01%
量 及 占 上 市公
司 已 发 行 股份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拥 有 权益 变动后持股数量: 31,764,680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96%
的 股 份 数 量及
变动比例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 月 内继
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 否 在 二 级市 是            否 
场 买 卖 该 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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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股 股 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持
                 是 □           否 □
时 是 否 存 在侵
害 上 市 公 司和
股 东 权 益 的问
                 不适用   
题

控 股 股 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持
时 是 否 存 在未 是 □           否 □
清 偿 其 对 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 司 为 其 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不适用     
者 损 害 公 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 变动
是 否 需 取 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是 否 已 得 到批
准               是 □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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