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软通动力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4-26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 年 4 月)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充分调动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
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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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
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
与归属数量。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证券与投资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
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
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实现
率(A1)、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目标值实现率
(A2)、以2022年数字化创新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年度数字化创新业务营
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实现率(B1)、以2022年数字化创新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
考核年度数字化创新业务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目标值实现率(B2)确定各年
度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值 净利润累计值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以 2022 年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3 年和 2024 年净利润累
26% 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133%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58%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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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创新营业收入累计值
归属期 考核年度 数字化创新营业收入目标值
目标值
以 2022 年数字化创新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数字化创新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4%
以 2022 年数字化创新营业
以 2022 年数字化创新营业收 收入为基数,2023 年和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入为基数,2024 年数字化创 2024 年数字化创新营业收
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6% 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180%
以 2022 年数字化创新营业
以 2022 年数字化创新营业收 收入为基数,2023 年、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入为基数,2025 年数字化创 2024 年和 2025 年数字化创
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8% 新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
低于 378%
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 A1、A2、B1、B2 的孰高值≥100%时 X=100%
当 A1、A2、B1、B2 的孰高值≥90%且<100%时 X=80%
当 A1、A2、B1、B2 的孰高值≥80%且<90%时 X=70%
当 A1、A2、B1、B2 的孰高值<80 时 X=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考核年度损益
影响后的值,下同。
2、数字化创新业务数值以每年年报披露数据为准。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
层面实际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各归属期内,
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据公司层面考核
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
具体参照公司《软通动力绩效管理制度》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
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其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归属比例 10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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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
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
度。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
八、考核程序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各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归属条
件中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
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审核激励对象考核结
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过程中,相
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四)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可归属的股票数量。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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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
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
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股权激励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
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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