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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泰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加董事会席位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增

加董事会席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333,3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根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006 号 《验

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5,000.00 万元增加至 73,333.33 万元,

公司股本由 55,000.00 万股增加至 73,333.33 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

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二、增加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

验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增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人数由 4 名增至 6 名,独立董事人数 3 名不变。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原《章程》条文                           拟修订为
    第三条 公司于【注册日期】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
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购的内资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 18,333.33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2022
创业板上市。
                                   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发行上市后的注册资本】万元。       73,333.33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发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行上市后的股份总数】万股,均为人民
                                     73,333.33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向除本公司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向除合并

全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或个人提     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或

供担保。公司对本公司全资下属企业提 个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公司向员

供担保,需遵守本章程以及法律、行政 工提供备付金除外,该等事项需遵守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或

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委托贷款,公司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遵守本章程 围内下属企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委托贷款,需遵守本章程以及法律、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内部制度的规定。特别的,公司不得向 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除本公司全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或个人借出资金或委托贷款(公司向员

工提供备付金除外,该等事项需遵守法

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
    除银行保本类理财、远期购售汇业
           原《章程》条文                             拟修订为

务(无杠杆锁定远期风险)、参与上市

公司定向增发以及首次公开发行相关

战略配售外,公司不得从事其他证券、

期货、信托、基金等高风险交易类投资,

也不得从事金融和商品类衍生品交易。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名。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

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报告工作;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

和投资方案;                           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

方案;                                 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            (原条款删除,后续标号顺延)

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管理人员;

理人员;                                   (七)本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予

    (八)本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予的 的其他职权。

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订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

商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