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
知,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瑞泰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43,000 万元以提供借款或实缴出资的形式投入宁
德华荣年产 4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自贡国泰华荣年产 30 万吨锂离子电
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 2000 吨溶剂项目及衢州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或实缴出资的形式
实施以上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实施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
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为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
资金 5,000 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 1.48%,该项目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而终止投资,截至公告日,该笔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以及
当前市场变化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拟将该笔募投资金变更投入实施张家港超
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
产品)项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4000 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
及 5737.9 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