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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泰新材:瑞泰新材: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2-12-2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市场总监的独立意见

    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拟聘任朱晓新先生为公司市

场总监。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经过对朱晓新先生的教育背

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晓新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有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的事项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 8500 万美元。为

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

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

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顾建平、周中胜、朱萍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