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杰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2.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0,247.00 万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79,297,98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9%,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3,172,01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 1,269,0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可上市交易日期 2022 年 10 月 26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 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1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杰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 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269,0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69,02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2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332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总数 限售股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269,027 1.24 1,269,027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 (%) 2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297,987 77.39 - 1,269,027 78,028,960 76.1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6,850,000 75.00 - - 76,85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269,027 1.24 - 1,269,027 -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178,960 1.15 - - 1,178,960 1.15 二、无限售条件通股 23,172,013 22.61 1,269,027 - 24,441,040 23.85 三、总股本 102,470,000 100.00 - - 102,470,000 100.00 注:以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20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 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陈海庭 孟庆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