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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创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4-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杰创智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2.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 后,公
司总股本增至 102,4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9,297,987 股,占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172,013 股,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 1,269,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1
40,305,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9.3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
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2,47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24,056,64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3.4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8,413,36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6.5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
共 60 名,包括黄山市松园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湖南国微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九明、夏
丽莉等合计 60 名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承诺书中
关于限售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易所创业板挂牌上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市,根据承诺相关内
                         也不安排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      容,该股东所持股份
                         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的锁定期为 2022 年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上述承诺。                            4 月 20 日。
甘留军
                         2、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      该股东曾任职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监事,因个人原因于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2022 年 8 月 18 日辞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    去职工监事职务,距
                         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今已满半年,原定任
                         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应继续遵守该      期至 2024 年 2 月 25
                         限制性规定。                          日止,因此本次申请

                                     2
                             3、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   解除限售的股份其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中 30,000 股 将 于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2023 年 4 月 20 日上
                             持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市流通,剩余股份将
                             4、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     继续遵循相关法律
                             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    法规进行锁定。
                             而终止。
黄山市松园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方碧娜、湖南国微集成电路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限合伙)、顾九明、夏丽莉、
                             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
吴武鑫、广州蚁米凯得产业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上述股份。
伙)、湖南津杉锐士创业投资
                             2、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人锁定期有更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严格的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山西晋阳常茂股权投资合伙
                             要求对锁定期进行进一步承诺。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
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新锐
                             3、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易所创业板挂牌上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市,根据承诺相关内
伙)、广州汇聚新星股权投资
                             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进行减      容,该股东所持股份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锐
                             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    的锁定期为 2022 年
通、吴松松、李新伟、黄秋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跃、广州蚁米戊星股权投资
                             所关于股东减持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    4 月 20 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承
                             真遵守相关新规定。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常、姚文政、王伟、曾志红、
                             4、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李楚儿、吴建明、刘剑、陈
                             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的股份将于 2023 年
香、陈海杰、缪东伶、朱昌
                             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如违反    4 月 20 日上市流通。
宏、胡建国、钱洪涛、陈世
                             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
士、宗国庆、陈文莹、邹玥、
                             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
林亮、贺凯、招继恩、戴宝、
                             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
周振文、李神宝、刘伟雄、
                             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
陈青、钟永成、李文剑、尹
                             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
超、徐锐龙、叶志嘉、王晓
                             诺。
琪、孔清培、郑耿如、陈才、
钟健林、马春艳、姚明钊、
谢晓珲、陈焕斌、欧梓豪、
谢锐绵、黄冠萍

    (二)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
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395,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9.4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0,3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9.33%。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0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量(股)
 1    黄山市松园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3,750,000   3,750,000     3,750,000
      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                                             3,333,333   3,333,333     3,333,333
      (有限合伙)
 3    方碧娜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湖南国微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4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业(有限合伙)
 5    顾九明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6    夏丽莉                                   2,220,000   2,220,000     2,220,000
 7    吴武鑫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广州蚁米凯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8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有限合伙)
      湖南津杉锐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9                                             1,250,000   1,250,000     1,250,000
      (有限合伙)
      山西晋阳常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                                             1,111,111    1,111,111    1,111,111
      合伙)
11    广州新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1,111    1,111,111    1,111,111
      广州汇聚新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2                                             1,111,111    1,111,111    1,111,111
      合伙)
13    李锐通                                   1,003,334   1,003,334     1,003,334
14    吴松松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5    李新伟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6    黄秋跃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4
                                                                    本次实际可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量(股)
     广州蚁米戊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7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伙)
18   梁承常                                  780,000      780,000      780,000
19   姚文政                                  700,000      700,000      700,000
20   王伟                                    700,000      700,000      700,000
21   曾志红                                  650,000      650,000      650,000
22   李楚儿                                  500,000      500,000      500,000
23   吴建明                                  500,000      500,000      500,000
24   刘剑                                    500,000      500,000      500,000
25   陈香                                    450,000      450,000      450,000
26   陈海杰                                  430,000      430,000      430,000
27   缪东伶                                  320,000      320,000      320,000
28   朱昌宏                                  300,000      300,000      300,000
29   胡建国                                  300,000      300,000      300,000
30   钱洪涛                                  300,000      300,000      300,000
31   陈世士                                  300,000      300,000      300,000
32   宗国庆                                  300,000      300,000      300,000
33   陈文莹                                  300,000      300,000      300,000
34   邹玥                                    300,000      300,000      300,000
35   林亮                                    250,000      250,000      250,000
36   贺凯                                    200,000      200,000      200,000
37   招继恩                                  200,000      200,000      200,000
38   戴宝                                    200,000      200,000      200,000
39   周振文                                  160,000      160,000      160,000
40   甘留军                                  120,000      120,000       30,000
41   李神宝                                  120,000      120,000      120,000
42   刘伟雄                                  100,000      100,000      100,000
43   陈青                                    100,000      100,000      100,000
44   钟永成                                  100,000      100,000      100,000
45   李文剑                                   80,000       80,000       80,000
46   尹超                                     70,000       70,000       70,000
47   徐锐龙                                   70,000       70,000       70,000


                                      5
                                                                         本次实际可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量(股)
48    叶志嘉                                       70,000       70,000          70,000
49    王晓琪                                       60,000       60,000          60,000
50    孔清培                                       60,000       60,000          60,000
51    郑耿如                                       50,000       50,000          50,000
52    陈才                                         40,000       40,000          40,000
53    钟健林                                       40,000       40,000          40,000
54    马春艳                                       40,000       40,000          40,000
55    姚明钊                                       40,000       40,000          40,000
56    谢晓珲                                       30,000       30,000          30,000
57    陈焕斌                                       24,000       24,000          24,000
58    欧梓豪                                       24,000       24,000          24,000
59    谢锐绵                                       15,000       15,000          15,000
60    黄冠萍                                       12,000       12,000          12,000
                   合计                         40,395,000   40,395,000      40,305,00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上市,自 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
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39.07 元/股,触发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
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超、龙飞、谢皑霞,公司董事朱勇杰、陈小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
卓屏、孙凌、叶军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延长 6 个月。有关延长锁定期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董监高 75%锁定情形后的
股份数量。
     4、公司股东甘留军曾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原任期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监事职务,辞任申请自 2022 年 8 月 18 日生效。在其原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需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6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
              78,413,360        76.52            -   40,305,000    38,108,360      37.19
条件股份
其中:首发
              76,850,000        75.00            -   40,395,000    36,455,000      35.58
前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           -      90,000             -       90,000          0.09
首发后可出
               1,563,360         1.53            -            -     1,563,360         1.53
借限售股
二、无限售
              24,056,640        23.48   40,305,000            -    64,361,640      62.81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2,470,000       100.00            -            -   102,47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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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海庭                    孟庆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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