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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融化学: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补充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7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1 日,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为保障
投资者充分、准确了解《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信息,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
容补充披露如下: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四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圳
                                               第四条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经深圳证券交
      证券交易所核准并于【】年【】月【】日
                                               易所核准并于2022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1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普通股12,000万股,于2022年3月22日在深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市。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00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00万
2
      元。                                     元。
      第十条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准则》,在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
3                                              在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件。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研发聚氯乙烯及其他化工产     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
      品(含日用化学品、专用化学品、化肥、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食品级氯化钾,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
4     化学品);生产、销售、研究和开发与该     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产品相关的新产品;生产、销售、研发消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毒卫生用品;生产:氯乙烯,次氯酸钠,     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氯[液化的],氢氧化钾,盐酸,氢氧化钠;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矿产品(不含煤炭)、建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材(不含砂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
     学品)批发;废弃物综合利用(不含工业     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
     项目、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科学研     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究和技术服务;提供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咨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询和售后服务,开展同本公司业务相关的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其它活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锅炉操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具体经营范围以工
     作技术服务(不含培训)(依法须经批准     商行政部门核准为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部门
     核准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000万股,
5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6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四十二条 第(十七) 审议股权激励计     第四十二条 第(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7
     划;                                     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三条 第(二)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第四十三条 第(二)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8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
     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作出前,召集股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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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不得低于10%。                          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交有关证明材料。
     料。
                                              第五十七条
                                              新增(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10   第五十七条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
                                              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
     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
11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前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
                                              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
                                              比例限制。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第八十九条 第一款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12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
     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九十七条 第(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第九十七条 第(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13
     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14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执行。
     第一百〇九条
     第(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第一百〇九条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第(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15   第(十二)(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外捐赠等事项;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第(十二)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助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人力行政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
16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报股东大会批准。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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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总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
     工程师、人力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为     其他由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18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
                                              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二) 总经理及其他高
19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二) 总经理的职责;
     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第一百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第一百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担赔偿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20                                            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
     担赔偿责任。
                                              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21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公告,在每一会
                                              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22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
     财务会计报告并公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
                                              告。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
                                              的规定进行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九十四条 释义                     第一百九十四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普通股占
     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     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
23
     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
     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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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之日起生效。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
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