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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蕊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9-17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2—027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9 月 5 日,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
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
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就内幕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
查期间,所有内幕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
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
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