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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蕊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2—02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
 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 8 人,其中董事陈
 勇、范小荣、刘学、廖县生、黄华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钱然婷因工作原
 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赖春宝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
 事长赖春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17.0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或撤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及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办理有关分公司、其他分支机构有关的下列事项:
    1.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分支机构设立或撤销;
    2.授权管理层办理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登记(备案)事宜;
    3.授权管理层实施分支机构设立或撤销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适
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上述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授权事项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内控程序,上述事项事后应
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