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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蕊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1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3月16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主席,并聘任了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赖春宝先生
    2、非独立董事:赖春宝先生、杨宏伟先生、赖小龙先生、钱然婷女士、马
林先生、范小荣先生
    3、独立董事:刘学先生、黄华生先生、廖县生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
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赖春宝先生(主任委员)、杨宏伟先生、刘学先生
    2、审计委员会:廖县生先生(主任委员)、马林先生、黄华生先生
    3、提名委员会:黄华生先生(主任委员)、赖春宝先生、刘学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学先生(主任委员)、杨宏伟先生、廖县生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赖春宝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廖县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上 述 董 事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马宇平先生
    2、股东代表监事:马宇平先生、覃德勇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顾胜男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监事会中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产生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杨宏伟先生
   2、副总经理:常婷女士、陈霞女士、王月女士、赵静女士
   3、董事会秘书:赖小龙先生
   4、财务总监:宋卫红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任婧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
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
情况。
    赖小龙先生、任婧女士均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以及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杨宏伟先生、赖小龙先
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常婷女士、陈霞女士、王月女士、赵静女士、
宋卫红女士、任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勇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
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有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小龙先生、任婧女士
    电话:021-60755800
    传真:021-60755803
    联系邮箱:IR@smo-clinplus.com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世界贸易大厦 23 层
    邮政编码:200001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附件: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常婷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天
主教大学护理管理学硕士。曾任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常婷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陈霞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 MBA。
曾任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主管;2013年6月至2020年
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项目管理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陈霞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王月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医科大学硕士
在读。曾任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床研究协调员主管;2013年
5月至2016年10月,先后担任公司临床研究协调员主管、临床研究协调员经理;
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王月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赵静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在临床
试验管理领域有超过十年的经验,曾于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
6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赵静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宋卫红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本科。
曾任嘉华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宋卫红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任婧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任珍岛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2020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任婧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