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普蕊斯: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黄华生2023-04-27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 9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会议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华生        9            9           0            0            否
    会议召开前,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配合下本人及时获取了会议审议所需要
的资料和信息,经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
会2次,本人均有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们的发言。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本人对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意见
  会议届次             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关于确认 2021 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
 第二届董事会                         投入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30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2022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第十八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26 日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独立意见
                                      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     和合理性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3.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除2022年3月16日《关于确认2021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外,上述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人认为公
司2022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
2022 年度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审慎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
格条件,发表了相关意见;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2021 年审计报告》《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情况进行了谨慎的审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和内部治理情况。2022 年度,本人在公司的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通过到
公司实地考察、线上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自
身专业知识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并在认真审议后发
表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最新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3、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2022 年度,未发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
里,我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衷心感谢公司董
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华生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