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7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20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普蕊斯(上
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拟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世界贸易大厦 23 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分红回报规
8.00 √
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9.00 √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提案 9.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
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 6.00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议案 5.00、6.00、
8.00 和 9.00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
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9:30-11:30 和 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世界贸易大厦 23 楼大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的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本通知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
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秘办。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世界贸易大厦 23 楼(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世界贸易大厦 23 楼
邮编:200001
联系人:赖小龙
联系电话:021-60755800
传真号码:021-60755803
电子邮箱:IR@smo-clinplus.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57”,投票简称为“普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普蕊斯(上海)医
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无明确投
票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提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6.00 √
案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分
8.00 √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9.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 3: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 人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 份 证号码/ 营 法人股东法定
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