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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蕊斯: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17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与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马宇平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宇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赖小
龙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监事会履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公司拟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60,97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8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6,585,30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
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
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引导
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
来三年(2023-2025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