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监事已仔细阅读 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 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 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钱 怡 胡瑞龙 李耀明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